山西日报客户端记者高玮报道 12月5日,记者从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获悉,按照《省级猪肉储备管理办法》的要求,拟选承担省级猪肉储备检验测试单位,该局现开展申报工作,申报时间截止2023年12月8日,过期将视为自动放弃。
省级猪肉储备检测工作分为质量公检和非洲猪瘟检测两项工作。申报的具体实际的要求包括,承担省级猪肉储备质量公检单位需取得省级资质认定证书,具备独立开展饲料、畜禽产品检验测试能力,具有必备设备,实验室人员需具备畜牧领域相关背景,检验测试能力能够满足饲料、畜禽产品违禁药物、重金属、霉菌毒素检测有关要求。承担省级猪肉储备基地非洲猪瘟检测单位需取得相关资质,具备实验室条件,具有必备设备,实验室人员需具备兽医领域相关背景,检验测试能力能够很好的满足非洲猪瘟病原学和血清学检测有关要求。